微信扫码
按照87号令的要求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中评审得分的理解问:尊敬的财政部领导: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对于此条规定,向你们咨询:是否需要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详细得分,还是只需告知评审总得分?答:应按照87号令的要求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评审得分是指最后总得分,...
38号文是否具有溯及力问:尊敬的领导您好,财库【2019】38 号文件《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规定该文件2019年9月1日起生效,那么对于在9月1日前已经发布,项目在9月1日后开标的招标文件,是否需要按该文件规定进行修改呢。十分感谢。答:《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文中的内容,有些是重申和强调了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中已有的规定。对于...
非招标方式采购中供应商的串通行为法律适用/《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串通投标罪的适用情形问:1、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只有《87号令》第37条对串通投标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对于非招标方式采购如:竞争性谈判、磋商活动中若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应该依据哪些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认定和处理。2、在与公安部门的联合办案工作中,公安部门认为《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
业绩设为资格条件问题问:您好,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项要求了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因为87 号令中有要求“资格条件不能作为评审因素”,那评审因素中再要求业绩加分,在一项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加分是否可以呢,谢谢答:根据87号令的规定,业绩如果已经被设置为某个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就不应再列为评审因素。需要强调的是,在实际中要慎重地将业绩设为资格条件。2019-12-03...
是否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预算单位应当以什么金额为依据问:中央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如网络设备)下还有品目细分(如交换机、路由器等),在确定采购方式时,是网络设备这一类,还是末级品目如交换机达到200万元以上需要公开招标答: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否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预算单位应当以具体采购项目金额为依据,而不是以品目金额为依据。同类项目应当合并执行,并从严控制项目拆分。201...
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中标后经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更正后的处理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投标前向投标产品企业所在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该投标产品企业 2018年度为小型企业,随后在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本次投标为小型企业,享受了价格扣除,最终也成为中标供应商,投标后该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了投标产品企业为小型企业的书面证明,后经财政投诉,工信局再次到投标产品企业核查,发现...
经营限与业绩设置问题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其中“年限”的理解,是否可以理解为超过1年的时间设置,都不可以,在一年之内的时间要求可以做为评审因素。比如要求提供2年内的业绩是不允许的,要求提供1年内的业绩是允许的。同理,提供一年以上的人员社保并对其评分,是不合理的,提供一年之...
书面撤回质疑的处理问:您好!我单位为驻地方中央预算单位,我单位某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公告后,未中标人B向我单位提交质疑,B称经向认证机构了解中标人A不具有某评分项要求的认证人数,B要求我单位复核A的该评分项得分情况及认证证书原件。之后,B书面要求撤回质疑。 政策上我单位是否应当接受其撤回质疑?若接受撤回,撤回后应终止质疑处理还是应完成质疑事项的核实处理? 盼复,谢谢!答:可以接收书面撤回申请,并不再予...
政府采购制度对采购人代表条件是否有强制规定问:评审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人代表需要什么要求,是否需要达到与评审专家条件一致?期盼您的回复。谢谢答:参加评审的采购人代表的具体条件可由采购人确定,政府采购制度对采购人代表条件并无强制规定。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