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问题
问:财库【2019】38 号文件的出台,对规范基层招标采购活动必将起到很大的作用。现就其中有关规定来信咨询,如“一、(七)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很显然,招标代理属于提供服务,而政府购买此项服务需要按照规定走招标程序。如果按照采购单位的理解,认为有此条规定,在选择代理机构时就不受约束。应该说,采用抓阄、摇
号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有效预防了腐败。试问如何解释或者说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 从加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效率等角度赋予采购人自行决定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力。如采购代理机构的选择也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开展,会出现多次招标、重复招标等问题。采购人自行决定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的,不在此列。
2019-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