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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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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79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2日09:41:38 打印此页 关闭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中所指供应商


问:尊敬的领导您好,《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中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现就以上部分内容进行咨询,本文中供应商(社会资本)是中的供应商是特指社会资本,还是所有政府购买服务的供应商(包含社会资本)?

答:《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中所指供应商应为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根据项目性质不同含义不同,如采购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则为全部供应商,如项目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则为社会资本。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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