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被处罚禁止一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而同时又属于重大违法记录的处理
问:尊敬的领导,请教一下:A公司在 2017 年3 月因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原因,被某地财政部门处以1.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七的罚款,计金额 92000 元。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的行政处罚。请问2019年5月A公司是否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9.2万元的罚款,已达到浙江省财政部门较大数额罚款,属于重大违法记录,但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的行政处罚,是否还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第5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再进行限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答:如果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受到较大数额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其不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条件。
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