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问:我单位是地方公办高校,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我校在集中采购机构以外通过遴选方式确定5家社会代理采购机构,为学校代理政府集中采购以外其他采购项目,请问,此作法是否违反财库(2019)38号文件“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法的资格条件” 条款?此作法能否适用于学校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
答:1.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不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采购人可以自行确定选择方式。所述情形不违反规定。
2.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的选择方式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