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中有关报价的理解,是原始报价还是指享受价格扣除等政策
问:87号令第五十七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财(2014)214号第二十五条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上述两条规定:“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请问该两处的报价是指投标人的原始报价还是指享受价格扣除等政策后的调整报价,谢谢。
答:此处报价指的是供应商的原始报价。在综合评审时,小微企业已经在价格评分上享受了优惠政策。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