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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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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58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19日10:36:15 打印此页 关闭

工程变更的处理


问:我们是山西运城水务系统的项目建设单位,该项目由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变更金额超过原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但未超过预算批复总金额。新增变更项目为碎石垫层,是本工程的一道新增工序,无法单独招标。请问这部分超过金额我们除履行工程变更计量签证手续外,还需要履行别的程序吗?

答:如果所述内容是原工程的一道新增工序,无法单独招标,且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属于正常的工程变更,应按照工程变更有关程序履行手续。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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