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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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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61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09日09:43:04 打印此页 关闭

无相关预算,可否签订补充合同


问:您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1、这里“的追加”的资金是从原采购预算里支付吗?

2、如果原采购预算不够“追加”所需的资金时,怎么办?谢谢。

答: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如无相关预算,则不能签订补充合同。有关预算问题,建议咨询上级主管部门。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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