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定点会议场所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招标失败的处理
问:我县定点会议场所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有3家,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本次招标失败。根据财政部第74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人可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请问这样的情况还需要发布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吗?还是可以直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
答:选择定点会议场所,可以参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一对一谈判,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纳入定点范围,并履行相应的信息公开程序。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