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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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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4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02日11:47:31 打印此页 关闭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认定部门


问:1、采购人不执行财政局作出的废标决定,该怎么处理?其不良后果有哪些? 2、政府采购项目行政诉讼后,采购活动无效,财政局依据法院判决作出废标决定,采购人和财政局分别承担哪些行政责任?该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过半,财政部门该怎么处理? 3、《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 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其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由哪个部门认定?如该政府采购项目已经发布中标公告,收到投诉质疑,此时采购人提出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财政部门该如何处理?

答:关于问题1,建议向作出决定的财政部门反映情况,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关于问题 2,问题前半部分,表述不清晰,无法作出具体答复。问题

后半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

关于问题 3,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由采购人相关部门负责认定,财政部门不进行认定。


201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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