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0757-86262279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757-86262279
< >

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分享到:
点击次数:152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09日14:54:57 打印此页 关闭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处理/分项报价缺漏项的处理


问:您好。咨询几个问题。问题1、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总报价是否默认是包括招标文件里规定的全部技术和服务的所有报价的总和?

问题2、如果报价明细表里漏了某一项报价,是否可以认定其投标总报价是无效报价?或者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谢谢。

答:1、87号令规定,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因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总报价应当以全部技术和服务的所有报价的总和为准。

2、分项报价缺漏项的内容的处理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如果评标中发现分项报价有缺漏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如果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可以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2019-12-03

上一条: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下一条: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