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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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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3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06日08:36:14 打印此页 关闭


单项设备采购进口产品如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且没有纳入集采目录范围,是否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

问: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及报财政监管部门同意,例如,一批设备采购,总金额达到当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 100 万元,其中一项设备需采购进口产品,但该单项设备预算较低,只有几万元,这种情况下,该设备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及报财政监管部门。盼复。谢谢!

答:单项设备或者批量设备达到采购限额标准或者纳入集采目录范围,需要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经财政部门同意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您反映的情形中,单项设备如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且没有纳入集采目录范围,不需要报财政部门审批。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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