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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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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6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20日13:23:23 打印此页 关闭

环卫服务外包项目的法律适用


问: 请教: 政府采购环卫服务外包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新购置的环卫车辆。A 供应商中标,由于A供应商是环卫车辆生产企业,能生产要求的环卫车辆。请问:A供应商中标后,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二)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谢谢!

答:环卫服务外包项目属于服务类政府采购事项,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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