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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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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8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26日11:19:43 打印此页 关闭

判断采购人是否为中央预算单位的依据/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问:国库司领导您好。咨询一些问题。1、如何判断采购主体(采购人)是中央单位还是省级单位?2、中央预算单位是否可以在地方省级媒体上发布公告?3、中央预算单位(如:中山大学)举办的医院(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等附属医院)是否也属于中央预算单位?他们发布公告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都要发布吗?还是只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即可?麻烦解惑,非常感谢。

答:1.判断采购人是否为中央预算单位的依据是采购人的部门预算是否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管理。

2.《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规定,中央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地方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因此,中央预算单位首先应当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同时不禁止中央预算单位在地方媒体上发布公告。

3.中央预算单位举办的医院属于中央预算单位,相关采购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即可。


2019-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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