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如何体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问:1.按照 87 号令,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那在采购文件中如何体现小微企业价格扣除?2.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否也可以参照 87 号令“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的规定?
答:1、根据 87 号令,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采购人可以通过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体现对小微企业的支持。
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