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号文禁止采购人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是否包括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问:尊敬的国库司领导并有关专家,现有一问题请教,恳请给予指导。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的有关规定,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中有一条“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请问,此条是否适用采购人自行建立采购代理机构库并从中选择代理机构代理采购项目的情形?个人的看法是,政府采购人的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此条规定应当属于解决公平对待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问题,不能直接应用到采购人建立自己的采购代理机构服务库情形。 请领导和专家给予指导,为感!
答: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以自己决定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方式,38号文禁止采购人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不包括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2019-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