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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的咨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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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7 更新时间:2023年07月14日11:54:51 打印此页 关闭

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如连续 2次都只有2家供应商响应或只有 1家同意继续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处理


问:我校属于省级财政预算单位,有一个服务类项目预算 21 万,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三次磋商都只有 2 家响应,前 2 次都已做流标处理,如果第三次仍然只有这2 家单位报名响应,是否可以继续磋商?如果可以,是否需要征求 2家单位意见? 如果有一家不同意,怎么办? 如一直只有2家,且一家单位不同意继续磋商,我们这个项目就一直没法施。请教专家,我们该如何操作?谢谢!

答: 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如连续2次都只有2 家供应商响应,可以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继续开展购活动。如2家供应商中只有 1家同意继续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可视同只有 1家供应商响应,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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